按照《吴文俊人工智能科学技术奖励实施细则》的规定,推荐吴文俊人工智能科技进步奖的企业技术创新工程项目应当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创新性突出: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创新能力建设(创新人才、研发机构、创新资产、产学研合作机制)及有效的创新投入,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技术创新体系,形成了较强的持续创新能力和发展能力。通过关键技术创新、系统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解决了产业发展的共性技术、关键技术和配套技术,掌握了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形成的产业关键技术及产品具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2、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显著:技术创新工程经过两年以上的实施和应用,主要技术及产品市场占有率较高,产生了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且每年新技术或者新产品的收益增长比例较高,实现了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的市场价值。
3、推动行业或产业科技进步作用明显:通过共性技术、关键技术和配套技术的开发、创新和集成,形成、拓展了产业链,发挥了较强的辐射和带动效应,提升了产业及行业的技术水平和国际竞争能力,促进了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升级或者产品的更新换代,形成了较大生产规模、较高生产水平和较强的配套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