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化学化工学院辖化学系、化学工程与生物工程系和化学生物学系。固体表面物理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醇醚酯化工清洁生产国家工程实验室、谱学分析与仪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电化学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等科研与应用研究机构挂靠于学院。学院拥有化学一级国家重点学科、2个一级学科博士点和博士后流动站(化学、化学工程与技术)和化学“理科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得益于“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学院在师资队伍建设、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服务国家等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亦为有识之士未来的发展提供了优秀的平台。
为进一步推进学科发展水平整体提升,现面向海内外招聘化学、化工、材料及相关新兴交叉学科国家“青年千人计划”层次优秀人才,尤其“高分子化学与物理、催化化学、化学生物学、工业催化”等学科的杰出青年才俊加盟。
一.招聘学科/方向
化学:与能源转化化学直接相关的有机方向(如小分子活化、太阳能转化有机材料等)、质谱分析、光催化、多相催化、催化新材料、腐蚀电化学、生物电化学、反应动力学与统计力学、高分子化学合成方法学、高分子物理;化学工程与技术:工业催化、生物化工或生物工程;化学生物学:生物合成化学、结构生物学、纳米生物学。
二. 岗位设置、招聘条件与待遇
(一)青年千人计划:
条件:
1. 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已经在国内工作的,回国时间应在一年内。
2. 年龄不超过40周岁。
3. 在海外知名高校取得博士学位,并有3年以上海外科研工作经历;在国内取得博士学位的,应在海外从事教学或研究工作5年以上。
4. 回国前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
5. 系所从事科研领域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或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
博士在读期间已取得突出研究成果的应届毕业生,或其他有突出成绩的申报人,可以突破年龄、任职年限等限制,破格申报。
待遇:
除国家提供的科研经费支持、国家和省市共87.5万元生活补助外,将为“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提供良好的工作与生活条件:
1. 推荐聘任教授,受聘后享受厦门大学相应职务的工资、津贴等待遇;
2. 到岗工作后,厦门大学参照国家给予的科研补助经费标准按1:1比例配套支持科研启动费;
3. 到岗工作后安排周转房;另可根据房源情况申请购买人才住房或申请购房补贴;
4. 提供办公和开展研究工作的基本条件;
5. 招收博士和硕士研究生。
(二)教授
条件:参照青年千人计划,年龄38岁左右,具备担任独立课题组长的能力。
待遇:学校和学院为引进人才提供办公和实验用房、科研启动费、研究生招生、教授职务的工资津贴等;安排周转房,另可根据房源情况申请购买人才住房。
(三)副教授
条件:年龄35岁以下的优秀青年博士,国内外知名高校获得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国外博士后经历,符合学校副教授任职条件。需能任职课题组长或加盟可接受研究助手的课题组。
待遇:按照厦门大学副教授职务提供工作与生活条件。
三.应聘材料
1. 本人学习和工作简历,包括主要工作业绩以及联系方式;
2. 一份关于学术能力、潜力以及教学与科研计划的自我评估报告;
3. 三位及以上国内外知名专家推荐函;
4. 海外任职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或护照等;
5. 申请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四.应聘方式和时间
有意者请将应聘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至huayuan@xmu.edu.cn,邮件主题上注明:姓名+岗位+研究领域或方向。应聘青年千人计划请在4月15日前发送,应聘教授/副教授在6月30日前发送。
厦门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2014-03-27